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,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坚持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这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终身课题,做到常学常新、常思常悟、常修常练,在遵规守纪下,勇于创新、敢于担当、善于作为,以务实的行动在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新作为。
聚焦理论学习,在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根基。理论不会自然走进人的头脑,必须依靠学习这个基本路径。对于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学习,不能是想起来看一会儿、讲起来说一会儿、用起来学一会儿,而是要把学习当作一辈子的事来坚持,静下心来反复研读、不断对照,真正学深学透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内涵要义,在常学常新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,推动党纪党规入脑、理论知识入心、政治思想入髓,从而在思想上、情感上、行动上做到真信、真认、真做。
聚焦警示教育,在常思常悟中提高党性修养。“以人为鉴,可以明得失。”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,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,发挥警示、震慑、教育作用。通过详细剖析违纪违法的真实案例,让党员干部能够身临其境地直观感受到违法乱纪所带来的沉重代价,进而引导自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明白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在常思常悟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,让慎独、慎微、慎初贯穿干事创业始终。
聚焦实干担当,在常修常练中增强为民意识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引导推动党员、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,勤奋工作、放手干事、锐意进取、积极作为。”学习的目的要落脚在为民干事上,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的主动实践。在日常工作中要和群众打成一片、融到一起,设身处地从群众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,把群众满不满意当作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,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戴。
(内容来源:学习强国 2024年9月26日)